省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有關人事事項
關于增補汪厚云、徐少明同志為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關于朱訓集等同志免職的決定
關于王斌武等同志任職的決定
關于調整部分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關于劉永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
關于免去陳義國省政協職務、撤銷其政協湖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因工作需要,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 增補向東、劉睿同志為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同意張正軍同志因工作職務變動請辭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職務。
因工作需要,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 向東同志任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劉睿同志任省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張正軍同志不再擔任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關于調整部分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關于何文等同志任職的決定
關于黃立國等同志免職的決定
鑒于付理芬(女)、李全、潘中洋、佘傳華涉嫌違紀違法受到處理或被立案調查,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撤銷付理芬(女)、李全、潘中洋、佘傳華等4人政協湖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補選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名單
因工作需要,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增補爾肯江·吐拉洪同志為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關于增補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關于林習珍等同志不再擔任省政協職務的決定
關于肖習平等同志任職的決定
關于劉英姿等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
增補吳麟章同志為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